【完善选举】专业一半由团体担任或提名 选委会增设「基层」及「同乡社团」

2021-04-13 17:16

选举委员会将使用全票制,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不可多亦不可少。资料图片
选举委员会将使用全票制,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不可多亦不可少。资料图片

政府公布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选举委员会将增至1500人,5大界别各占300席,不同分组席位会重新分配。选委会将使用全票制,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不可多亦不可少。

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所有席位由团体选举产生,除新增中小企业界分组15席,及原名为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的商界(第三)增加1席外,其馀分组均减少1席。

第二界别专业界由10个分组组成,所有界别都有最少一半席位,由指定业界团体负责人担任或提名产生,另一半全属团体选举产生。资讯科技界被改为科技创新界,包括国家级科研平台、公营机构,以及参与政府科创发展谘询的学术组织和专业团体,例如大学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科院、港深创科园、香港科学院及香港工程科学院等。 法律界有6席由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作为当然委员,9席在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教育及高等教育界合并成只有30席的教育界;医学及卫生服务界合并;社会福利界由第三组别改划为第二界别。

其中第三界别分别新增60席的「基层社团」及「同乡社团」。基层社团界别成员来自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九龙社团联会、新界社团联会及属任何在上述组织的团体成员,以及有权在大会上表决的人士。「同乡社团」界别分别成员来自24个列明团体,包括广东社团总会、福建社团总会、香港北京交流协进会。劳工界的职工会团体,需持续运作达3年,投票人亦需过往3年一直是团体的成员。

选举委员会将使用全票制,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不可多亦不可少。资料图片
选举委员会将使用全票制,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不可多亦不可少。资料图片

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增至90席,乡议局增加1席至27席。新增的「港九」及「新界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及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界别分组,分别设有76席及80席,取代原有的区议会议席。而「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界别分组,获配27席。

有份提名「内地港人团体」界别的团体,包括广东省多个城市的工联谘询服务中心,多个城市的中国香港(地区)商会、香港专业人士(北京)协会、上海香港联会、香港内地经贸协会、深圳市前海香港商会等。

第五界别除了全国人大、政协有190席当然委员外,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有110席,包括全国妇联香港特邀代表、全国工商联香港执委、全国侨联香港委员、全国青联香港委员以及中华海外联谊会香港理事。

社福界等一半选委由团体担任或提名。资料图片
社福界等一半选委由团体担任或提名。资料图片

新制下有362个议席是当然委员,较以往106席大增。

界别分组 席位 指明职位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 15  1. 香港建筑师学会会长
2. 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
3. 香港规划师学会会长
4. 香港园境师学会会长
5. 香港房屋委员会主席
6. 城市规划委员会主席
7.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主席
8. 香港房屋协会主席
9. 古物谘询委员会主席
10.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
11. 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主席
12. 消防安全条例谘询委员会主席
13. 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
14. 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主席
15. 大屿山发展谘询委员会主席
教育界 16 大学校长 :
1. 香港大学校长
2. 香港中文大学校长
3. 香港科技大学校长
4. 香港城市大学校长
5. 香港理工大学校长
6. 香港教育大学校长
7. 香港浸会大学校长
8. 岭南大学校长
9.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
10. 香港树仁大学校长
11. 香港恒生大学校长
营办接受政府经常性资助的中学、小学及幼稚园,而其营办
学校总数为办学团体中最多的 5 家机构 :
12. 由天主教香港教区指明的职位
13. 由保良局指明的职位
14. 由香港圣公会指明的职位
15. 由东华三院指明的职位
16. 由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指明的职位
工程界 15 1. 香港工程师学会会长
2. 机场管理局董事会主席
3. 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主席
4. 建造业议会主席
5. 建造商委员会主席
6. 水务谘询委员会主席
7. 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
8. 环境谘询委员会主席
9. 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主席
10. 气体安全谘询委员会主席
11. 能源谘询委员会主席
12. 桥梁及有关建筑物外观谘询委员会主席
13. 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谘询委员会主席
14.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15. 食水安全谘询委员会主席
法律界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
会香港委员
医学及衞生服务界 15 1. 医院管理局主席
2. 菲腊牙科医院管理局主席
3. 香港医务委员会主席
4. 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主席
5. 香港医学专科学院主席
6. 香港护士管理局主席
7. 香港助产士管理局主席
8. 辅助医疗管理局主席
9. 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主席
10. 脊医管理局主席
11. 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院长
12.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院长
13. 香港红十字会秘书长
14.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理事会主席
15. 医疗辅助队总监
社会福利界 15 1.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2.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主席
3. 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
4. 东华三院董事局主席
5. 保良局董事会主席
6. 仁济医院董事局主席
7. 博爱医院董事局主席
8. 仁爱堂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9. 九龙乐善堂常务总理会主席
10. 新家园协会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11. 无国界社工有限公司董事会会长
12. 香港义工联盟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13. 工联会康龄服务社理事会主席
14. 劳联智康协会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
15. 香港岛各界社会服务基金会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立法会议员 90 立法会议员
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 19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

政府「完善选举制度」网页(按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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