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入禀控「林德」公司涉滥权违《竞争法》 要求罚款及取消负责人董事资格5年
2020-12-21 16:31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天入禀法庭,指本港一间医疗气体供应商,怀疑为确保同一集团下的相连公司,在气体管道保养的市场上,地位,拒绝和限制向另一间保养商出售保养用所需气体,涉嫌违反 《竞争法》,为首间涉嫌利用市场地位,违反竞争条例的公司。竞委会要求,法庭判处罚款和取消负责人董事资格5年。
被告分别是林德港氧有限公司(「林德港氧」)及Linde GmbH1(统称「林德」),以及林德港氧相关部门的总经理谢春华先生。入禀状指,林德一直在市场上占有一定地位,提供医疗气体给医院,诊所,以及保养医疗管道器材的承建商等,而2015年12月到2018年1月,林德涉嫌滥用它作为医疗气体供应商的地位,违反 《竞争法》第二守则。
香港公立医院须要贮存医疗气体,而相关器材须定期保养,医管局一向将保养外判给承办商处理。林德在医疗气体供应市场上有垄断地位,更加是唯一一间提供医疗用一氧化二氮气体的公司。其他公司则规模相对较小,或他们供应的方式和大小只适用于诊所,并不适用于医院。
气体管道保养行业也须要使用医疗气体,目前有三间公司会提供保养服务,包括MGI (Far East) Limited。2018年1月之前,林德涉嫌减少提供气体给MGI,而自1992年起MGI已是林德的客户。在2015年,林德曾终止跟MGI的帐单并拒绝往后提供容器,然后甚至冻结对方的帐户和屡拒绝接订单。
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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