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吁参与抗疫资助计划企业需遵守《竞争条例》

2020-08-14 22:19

竞委会主席陈家殷。资料图片
竞委会主席陈家殷。资料图片

竞争事务委员会留意到近日媒体报道,有参与特区政府防疫抗疫基金资助 计划的企业,在采购或供应有关货品或服务时,怀疑从事合谋行为,呼吁参与抗疫资助计划的企业必须遵守《竞争条例》。

竞委会指,反竞争行为是《竞争条例》 (《条例》)所禁止的行为,竞委会将运用法例所赋予的 权力,彻底追究怀疑违法的行为,尤其是当原本用于协助商界渡过难关的公帑,被从 事合谋行为的不法分子所牟取时,更须予以追究。 

竞委会 现重申,各行各业的供应商绝不可与竞争对手协议围标、合谋定价、瓜分市场或交换 影响竞争的敏感资料。供应商之间协定由谁中标,或藉不参与投标或提交掩护式报价,以协助某指定供应商中标等行为,均属于围标,是《条例》严厉禁止的行为。 竞委会亦提醒申领资助的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应保持警觉,加强防范反竞争行为。同时,申领资助的企业本身,亦不可牵涉入任何反竞争行为,例如参与订立或执行 反竞争协议,或是在知悉申请所包含的报价乃涉及供应商合谋的情况下,仍然容许以 其名义申请政府资助。受委托管理各项资助计划的公营机构,亦需顾及竞争方面的考虑,对合谋行为保持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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