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接纳4间码头公司承诺 设门户港货物处理费上限

2020-10-30 18:17

竞委会接纳4间码头公司就《竞争条例》所作承诺。资料图片
竞委会接纳4间码头公司就《竞争条例》所作承诺。资料图片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天宣布,接纳4间公司根据《竞争条例》第60条所作出有关香港海港联盟的承诺,包括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香港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柜码头(香港)有限公司及亚洲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的 HPHT Limited,该公司会为门户港货物处理费设定上限及维持特定服务水平。  

竞委会较早前已完成对香港海港联盟的调查,就有关调查结果,联盟建议了一系列承诺,以释除竞委会的疑虑。竞委会已就建议的承诺谘询公众,而有关承诺亦已因应竞委会的要求而作出若干厘清及改善,以回应谘询期间公众提出的意见。竞委会决定接受有关承诺。  

根据承诺,4间公司会为门户港货物处理费设定上限及维持特定服务水平,亦会为「其他使用者费用」设定上限。另外3间公司亦邱维持与 Goodman DP World Hong Kong Limited(「DP World」)的互惠服务安排。  

此外,现代货箱码头会确保其出任联盟管治委员会的代表,不会同时被委任为蛇口港或赤湾港货柜码头营运商之董事。经修订后,此项承诺的期限已由最长8年延长至在联盟存在的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即时生效,有效期自今天(30 日)起计最长8年,而就经闸口进出葵青各码头及外来货车处理时间的服务水平及现代货箱码头的董事任命事宜所作出的承诺,则于联盟持续的期间一直有效。独立的监察受托人将代表竞委会监察各成员遵守有关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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