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指难要求传媒外购节目符合港例 央视《另一个香港》反映内地看法

2020-12-16 15:03

内地央视专题片《另一个香港》在香港播放。影片截图
内地央视专题片《另一个香港》在香港播放。影片截图

教协于今年6月就内地央视专题片《另一个香港》在香港播放,去信通讯事务管理局投诉节目中多次对教协作出失实指控、误导公众,要求通讯局跟进。通讯局昨日回覆教协指,难以要求本地传媒确保外购节目内容完全符合规管要求,裁定有关投诉不成立。

通讯局在回覆中指出,这是通讯局⾸次处理对非本地制作、备受香港公众关注,⽽⼜具争议性的真实题材节⽬所提出有关持平和公正的投诉。在现⾏规管架构下,不论节⽬或频道的来源及其制作地区,传媒⼀般有责任确保其外购节⽬或频道的内容均符合《电视节⽬守则》的规定。《守则》前⾔说明,《守则》所胪列的都是⼀般原则,持牌机构须时刻运⽤判断⼒。《守则》条文的适⽤程度会因应节⽬类别不同⽽有异,持牌机构不但须遵守《守则》所载列的字⾯条文,还须遵守其中的精神,并应把《守则》与相关法例和牌照条件⼀并理解。

通讯局考虑到《电视节⽬守则》前⾔述明的⼀般原则,通讯局评定投诉时的相关考虑因素应包括传媒对节⽬内容的控制程度及播放节⽬的价值;传媒对于外购节⽬的控制权。由于外购或转播节⽬不⼤可能主要或只以香港观众为对象,对本地传媒施加责任,要求它们确保非本地制作的节⽬内容完全符合香港的规管要求,并不合理亦不切实际;本地传媒难以要求提供外购或转播节⽬的⼀⽅为有关广播材料中真实内容的准确性提供佐证、公开或核实资料来源,加入其他观点和给予受批评者回应的机会。

通讯局提到,传媒播放外购或转播节⽬,往往是藉此让本地观众知悉世界其他地⽅的不同观点。对真实题材外购节⽬内容作出重⼤的编辑修改,会严重削弱节⽬的完整性和播放节⽬的⽬的,因此极为困难。

通讯局认为,让本地观众得悉世界其他地⽅对重要公众议题的看法,特别是对香港及香港重⼤事件的观感具有意义。就投诉⽽⾔,有关节⽬为观众就香港去年的社会事件提供内地的普遍看法;本地传媒亦有全⾯转播不少外地著名媒体的节⽬,⽽这些外地著名媒体常就其报道的⼀些事件持有既定立场。如对真实题材外购节⽬或频道硬性执⾏有关持平公正的规定,则传媒可能会忧虑因播放在其他地⽅制作的真实题材节⽬或频道⽽违反《守则》,令其不愿购入节⽬或频道,导致香港观众节⽬选择⼤减。为保存节⽬多元性,同时避免在没有需要的情况下引起观众反感,如涉及香港公众关注⽽⼜具争议性的真实题材,传媒应让观众充分知悉该等外购或转播节⽬的来源,使观众可预期有关节⽬的内容,并对该等节⽬包含的资料和信息⾃⾏作出判断。

就投诉⽽⾔,若now TV和有线电视于节⽬开始前⽽非待节⽬完结时明确地公告节⽬由央视制作,则会更为理想。由于无綫只播放纪录片的第⼆集,无綫若能告知观众该节⽬亦制作了第⼀集,让观众可按个⼈意愿透过其他⽅法收看节⽬第⼀集,亦会较为理想。

经考虑传媒对节⽬内容没有控制权及节⽬的价值等因素,通讯局认为投诉不成立。通讯局认为如外购或转播节⽬涉及香港公众关注⽽⼜具争议性的真实题材,传媒可改善识别该等节⽬的出处,以协助观众选择节⽬,并⾃⾏决定对节⽬的期望及判断。

通讯局建议无綫可告知观众该等节⽬有部分并没有在其广播服务中播放;以及建议now TV及有线电视应在播放这类节⽬之前,就节⽬出处明确提供⾜够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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