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广场扶手电梯涂鸦 17岁中六女生判18个月感化

2020-11-25 15:46

被告谷芳霖。刘安琪摄
被告谷芳霖。刘安琪摄

两名女学生今年6月12日用白色水笔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的扶手电梯写上「721 831 101」及「香港独立」等字句,两人同被控刑事毁坏罪。16岁女生早前认罪被判感化1年,另一名17岁中六女生早前亦选择认罪,今于沙田法院判刑。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称考虑到被告仍年轻,认罪且有悔意,感化令报告亦为正面,遂判18个月感化令。

辩方律师在判刑前曾提出,本案第二被告谷芳霖与早前已被判感化1年的第一被告的罪行相似,且谷破坏的范围较小,希望温官能因此减少谷的感化时数。惟温官称「很少遇到感化令仍讨价还价的」,并指感化令不同于其他强调惩罚性的刑罚,著眼于更新,是为被告量身定做的,故终采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18个感化令。

法庭记者:刘安琪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