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擅注册《小流氓》商标 黄玉郎入禀控文化传信侵权

2020-11-25 13:53

黄玉郎入禀高等法院提控。资料图片
黄玉郎入禀高等法院提控。资料图片

香港漫画界教父级人物黄玉郎在70年代创作《小流氓》,惟出版社文化传信疑未经黄玉郎同意,擅自注册《小流氓》商标,黄玉郎于是在日前入禀高等法院,指控文化传信侵权,要求法庭颁令撤销注册。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21日提讯。

根据入禀状,原告黄玉郎在1969年一手创作并发行《小流氓》漫画,深受大众欢迎,发行量在短短6年间,由1万册急升至15万册。原告强调,他乃该漫画商标的拥有人。惟被告文化传信有限公司在1999年未问准原告,便擅自将商标注册。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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