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谴责针对司法人员非理性攻击 促勿施加压力

2020-11-23 15:01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警方执勤时不展示警员编号不符《人权法》。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警方执勤时不展示警员编号不符《人权法》。资料图片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强烈谴责针对司法机构及司法人员所作出的非理性与不克制的攻击行为,其重申公众有权透过理性交流及辩论,就法院裁决进行讨论和批评,但不应透过对法官施加压力,企图影响法官的裁决。

声明指,就警员于去年的社会运动执勤时不展示警员编号以及处理有关投诉的机制不足的案件,高等法院法官于本月19日颁下判词。有传媒及个别人士就该判决对该法官作出抨击,该会对此感到痛心。声明又指,据报有人甚至对该名法官发动人身攻击,并质疑其动机及诚信。

该会重申,强烈谴责针对司法机构及司法人员所作出的非理性与不克制的攻击行为。司法机构作为基本法下的核心机构之一,其运作不应受任何政府部门或公众干涉。即使不喜欢法庭裁决的人士,司法机构仍无私无畏地履行、保障及捍卫香港法治,无分彼此。法庭根据既定的法律原则和公平、公开的程序处理案件。不满法庭裁决的一方可以提出上诉。公众有权透过理性交流及辩论,就法院裁决进行讨论和批评,但不应透过对法官施加压力,企图影响法官的裁决。视乎个别情况,该等行为可构成干预司法程序,甚或是藐视法庭。

香港记者协会、「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梁颂恒等8人早前就防暴警和速龙小队未有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入禀司法覆核。法官周家明本月颁下判词指,警务处允许警员不公开清楚展示独一无二的警员编号,令投诉机制系统不完善,而且警察投诉科和监警会制度,未能满足《人权法》要求,乃裁定执勤中的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亦批评监警会及投诉警察课未能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遂批出部分覆核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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