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留学生携镭射笔自拍棍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2020-11-20 15:22

被告杨浩(白衣)。 资料图片
被告杨浩(白衣)。 资料图片

科大生周梓乐去年示威期间堕楼身亡,市民于翌晚到添马公园悼念。当晚一名加拿大留学生携同镭射笔及自拍棍拟参与集会,经审讯后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住更生中心,并驳回被告的担保申请。郑纪航裁判官斥被告没有悔意,仍坚称自己当日只是相约母亲交收,须公开谴责及加诸惩罚,表达法庭对公众安全的关注。

辩方求情称,报告显示被告杨浩(19岁)适合入住更生中心,他本人亦愿意接受,希望服刑后尽快重拾学业、改过自身,日后积极及正确地服务社会,又冀法庭考虑判处被告28天监禁。惟郑官表示,本案必须判处拘留式刑罚,但「如果监禁亦唔止28日」。被告的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报告显示他没有深切反省,建议判处较重刑罚,协助他重回正轨,郑官亦认为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郑官又指,被告的行为改写了他的人生,但他仍有一段漫长人生路要继续走下去,希望他能自我反省、洗心革面、认清是非黑白。若他日后仍以香港为家,就必须奉公守法,不能因任何理由而犯法,并要与人互相尊重、消除成见,共同为香港建设和谐社会。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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