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讯】警长:一枚催泪弹射得唔够高跌落停车场出面

2020-11-18 16:52

杨乐欣(小图)指凌晨时份共发射5次催泪弹。
杨乐欣(小图)指凌晨时份共发射5次催泪弹。

周梓乐死因案今午继续聆讯,东九龙冲锋队第四小队队员周昭隆警长出庭作证,周指他在2019年11月4日凌晨零时20分收到东九龙最高指挥中心指示,到将军澳唐俊街及唐明街一带协助第三小队,第四小队到场时发现有150至200名示威者聚集,指骂警察、筑起伞阵及路障,不断向警方投掷玻璃、砖头并发射雷射光。第四小队指挥官在凌晨零时40分向示威者作出口头警告,示威者不理会亦不离去,指挥官便指示他向示威者前方杂物发射两枚催泪弹,另发射一枚催泪弹到连接尚德停车场的天桥位置。

周昭隆警长形容每放催泪气体后人群会散开,但当催泪气体扩散后人群又会重新聚集。周解释指首两发向杂物方向发放的催泪弹,目的是驱散地面示威者并阻止其堵路行为,而一发射向停车场方向的则为了驱散在停车场向下掷硬物的示威者,但射向停车场的一发催泪弹则因「射得唔够高」,「落左去停车场出面下低位置」。

第三及第四小队在凌晨1时05分沿著唐俊街推进,周又向示威者前方杂物发射两发催泪弹,第四小队完成在停车场的扫荡后,在凌晨1时26分又看见有40至5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硬物,故再向示威者前方杂物发射一发催泪弹。周总括指他在当日共发放了6枚催泪弹,其中5发射向地面示威者前方杂物发射两发催泪弹,一发则射向停车场近2楼至3楼位置,但因「唔够高而跌番落嚟地面」。

东九龙冲锋队第四小队队员杨乐欣亦与第四小队,在2019年11月4日凌晨零时35分,到将军澳支援第三小队。杨指尚德邨附近地上布满杂物,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石头及玻璃樽等硬物,杨遂在凌晨零时40分、零时48分、零时53分、零时56分、1时01分向唐俊街方向发射催泪弹。杨指她每次发射催泪弹时,均有习惯尽快看手表及腰上陀表,以记下发射催泪弹时间。杨推进至广明苑闸口前设置防线,再从尚德停车场2楼至3楼位置听到玻璃声,会在凌晨1时09分向停车场2楼至3楼方向发射一枚催泪弹,该催泪弹则落在尚德邨尚智楼平台位置。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周梓乐父亲继续到庭旁听。
周梓乐父亲继续到庭旁听。
杨乐欣离开法庭。刘晓曦摄
杨乐欣离开法庭。刘晓曦摄

周昭隆离开法庭。刘晓曦摄
周昭隆离开法庭。刘晓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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