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讯】指挥官:停车场内没使用催泪弹或武力 周母冀发问

2020-11-17 16:37

周梓乐父母到庭旁听。
周梓乐父母到庭旁听。

科大生周梓乐死因研讯续审,死因庭传召事发凌晨,曾进入尚德停车场A场的东九龙冲锋第四小队指挥官作供。根据他的证供,当日第四小队一共向停车场高层发5枚催泪弹,并于1时10分进入停车场扫荡。

警察公共关系科影视联络组高级督察黄家伦供称,事发当日他担任东九龙冲锋第四小队的指挥官。去年11月4日零时20分,他原本在观塘警区巡逻,惟收到总区指挥,需到将军澳唐俊街近唐明街增援,协助驱散示威者。他与队员于零时35分到达现场,其时地面前方50米聚集了150至200名示威者,有部份架起伞阵、设置路障,有部份则叫警方叫嚣、投掷玻璃樽或砖块。尚德停车场上则聚集约40至50名示威者,并向警方投下硬物及照射雷射光。

黄于12时40分,在防线指示队员发射了第一轮催泪弹,其中2枚射向停车场高层,18枚则射向在地面集结的示威者,并继续留守在封锁线,直至第1小队沿宝康路进入广明苑及尚德邨扫荡。

黄续指,他于1时5分收到指示,向尚德邨车场出入口推进,惟该处的示威者不断向警方投掷硬物,黄遂指示队员向地面发放催泪弹及橡胶子弹。小队于1时8分到达车场出入口时,再遭停车场内的示威者投掷硬物攻击,黄遂又指示队员向高层发射三枚催泪弹,并于1时10分进入停车场扫荡。

黄补充,他当时指示队员向停车场2楼或3楼发放催泪弹,如催泪弹烟芯应会撞向2楼天花板,烟芯应会落在2楼地面,但他无法确定当时烟芯的位置。

时任东九龙冲锋队第四小队指挥官高级督察黄家伦下午继续作供,黄指他带同第四小队一行30多人,在1时10分进入尚德停车场A扫荡,以找出在高空掷物的暴力示威者。第四小队从地面开始,沿著螺旋型车路逆时针上行,在1时18分到达尚德停车场A二楼时,看见数名消防人员及义务救护员正在处理伤者,黄派人到场询问事宜,但消防员指他们人手充足而毋须警方支援,义务救护员则叫警察不要阻碍他们处理伤者,又叫警察离开。

黄指小队当时由得消防人员及义务救护员救援,继续扫荡仍未完成扫荡的地方。黄强调他们没有阻碍救援,没有接触过伤者,没有看见伤者的容貌,更没有听过任何关于伤者的资料。黄忆述第四小队在1时25分沿著后楼梯撤退,务求以最快速度离开停车场,而在1时16分至18分期间,警员发现唐明街一带有近40名示威者聚集,示威者不断向警方投掷硬物,故向唐俊街及尚德停车场A方向发射两枚催泪弹,再向富康花园方向发射一枚催泪弹。黄在接收上司指示后,在1时45分与第四小队所有成员撤离唐俊街。

根据庭上播放的新闻直播片段,第四小队于1时4分进入尚德停车场,而非黄供称的1时1 0分。黄解释,他是根据自己的手表来记录时间。他又补充,他与队员在停车场内,并没有使用过催泪弹或武力,亦没有与人发生过肢体冲突或追逐过任何人。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问到,他进入停车场后有否嗅到催泪烟气味,黄表示仅得最底层嗅到残馀气味,一楼以上则闻不到。他又称,当时除了义务急救员及消防员外,见不到其他可疑人士,亦没有听到叫嚣声,只是听到有人跑。高官又问,以他所知,当日有没有其他队伍进入过停车场,黄表示仅得他们一队冲锋队进入,其他部队则不清楚。有陪审员追问,黄在何时听到有人跑,黄回答指他甫进入停车场时,听到有脚步声。

周梓乐的母亲在家属席上表示希望发问,其代表大律师郑淑仪了解后,向高官透露有人欲提供资料,希望死因庭给予时间了解。研讯押后至明天继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张旭珊

建立时间:13:44
更新时间:16:37

证人黄家伦。
证人黄家伦。
周梓乐父母到庭旁听。
周梓乐父母到庭旁听。

郑淑仪女大律师。
郑淑仪女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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