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6岁少年向警防线掷水樽判社服令 官斥无悔意

2020-11-20 12:29

彭亮廷裁判官指被告无悔意,但由于被告早前已还押21日,故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彭亮廷裁判官指被告无悔意,但由于被告早前已还押21日,故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民阵于去年11月2日发起港岛集会,警民冲突晚上蔓延至旺角。16岁少年被指在警员押解疑犯期间,向警方防线投掷水樽,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于沙田法院判刑。彭亮廷裁判官指被告无悔意,但由于被告早前已还押21日,故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彭官判刑时指,虽然被告的感化报告正面,感化官亦建议判以高时数的社会服务令,惟裁判官指出被告无悔意,至今亦不承认罪行,指辩方请求判社会服务令只是为了逃避拘留式的刑罚。

但彭官因考虑到被告已被还押21日,若判被告进入劳教中心或更新中心,其还押的时间又会增加数月,认为时长与被告罪行不相称,终决定判被告200小时服务令。

彭官后强调判以社会服务令不代表他认同被告的做法与取态,称本案的严重性不容忽视,法庭不允许任何人有挑战警方的行为。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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