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万佣金】 周星驰一方指仅属情侣口头应承 无法律约束力
2020-11-18 16:34
著名艺人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入禀追讨7000万投资佣金,案件今开审。周星驰一方指,尽管他承认2002年口头上提出给对方部分投资利润,但他的答应仅出于两人属情侣关系,并非商业决定,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代表周星驰的资深大律师文本立陈辞,否认周星驰曾2002年透过电话口头协议同意分配百分之十的投资利润给于文凤。反而周星驰的版本是,两人2002年圣诞节晚上在寓所卿卿我我时,周星驰提出给对方百分之十投资利润。文认为,这笔钱极其量只是馈赠,而且周星驰在两人正值热恋时所说的口头应承,是否拥有商业或法律上的约束力。
原告于文凤称自己海外完成学士学位后回流,在其兄长的证券物业投资公司工作,并出身自建筑物业管理行业世家。但被告方质疑,于文凤工作三年后于1997年便跟周星驰投入爱河,而她并没有在她父亲的建筑公司工作,其投资经验和能力成疑。相反,周星驰1996年前已有投资物业的经验,而且有丰厚的投资本金,看来周星驰较于文凤更有投资能力,
至于周星驰和于文凤2002年所签下的协议书,指聘用她成为理财顾问。被告方指所谓的「协议书」只是出于两人的恋爱关系。因为该协议书,让于文凤只赚取投资分成而毋须负担倒蚀后果。周星驰曾在于文凤咨询下,投资损失1300万,但她可以完全免责。故条款令人质疑协议书并非出于商业决定。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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