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手作」被控侵权 达庭外和解两被告共赔20万
2020-10-07 15:56
台湾「洪瑞珍三文治」两位董事长年初越洋入禀高等法院,控告港版「洪瑞珍」的厂商和零售商侵犯知识产权。由于生产商至今仍未提交抗辩书,洪瑞珍董事长今早申请要求法庭直接判处对方败诉,并颁发声明澄清「洪家手作三明治──洪瑞珍二代」为假冒商标,并下令厂商不得以再以「洪瑞珍」营商。最终港商承认责任,同意赔偿20万元和不再使用相类同的商标作零售。
原告为洪峻声和洪胜锵,被告为生产商钰满堂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由零售商水晶屋。生产商因缺席聆讯,原本被裁定败诉,但零售商负责人张乙家庭上承诺以为不再以售卖假冒「洪瑞珍」的产品,法庭建议他先跟原告商讨。最终三方达成和解,港商承认责任并分别愿意赔偿16和4万元。法庭取消败诉命令。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0:48
更新时间: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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