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学生红磡涉非法集结及违禁蒙面法 案件8月21日再讯

2020-08-06 18:04

被告傅咏琳。资料图片
被告傅咏琳。资料图片

去年10月27日,网民于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园发起反修例集会,其后爆发警民冲突。4名学生在红磡被捕,被控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第一被告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再讯,控方续以禁蒙面法控告4人,第2和第3被告希望在禁蒙面法的诉讼有结果后才进行答辩,第4被告希望尽早进行答辩,第1被告则表示中立。严舜仪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17日处理第2被告林美珊及第3被告袁靖恩的答辩押后申请,案件会在8月21日再讯。

3女1男被告皆报称学生,依次为傅咏琳(22岁)、林美珊(19岁)、袁靖恩(20岁)及15岁少年。4人同被控于去年10月27日在红磡德安街与红磡道交界与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以及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傅咏琳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锤。

就著禁蒙面法的控罪,严官强调控方须负上更高举证责任,需证明当时被告清楚知道自己正身处非法集结。

严官指出案发至今即将一年,终审庭有关禁蒙面法的案件不会在短期内有结果,动辄需时两年,称若押后答辩届时法庭考虑的判刑选项也可能收窄,目击证人的记忆力亦会随时间消减。法庭最终把案件押后至8月17日,届时将处理第2被告林美珊及第3被告袁靖恩的答辩押后申请,案件会在8月21日再讯。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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