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强吻案月底裁决 陈淑庄指被告曾跪地求原谅 

2020-08-06 15:40

陈淑庄(左)及被告樊家豪(右)。
陈淑庄(左)及被告樊家豪(右)。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去年8月在筲箕湾疑遭人强吻,一名40岁无业汉当场被擒,事后被控一项非礼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陈淑庄供称当晚她在等马路期间,遭人触碰唇边,之后被告跪地连番向他表示「对唔住啊,你原谅我啦」,但被告自辩时又坚称自己只是「唔小心」撞到对方。案件今日审结,将在本月31日裁决。

被告樊家豪被控于去年8月23日,在筲箕湾道388至341号逢源大厦地下OK便利店外,非礼女子陈淑庄。

陈淑庄今日在庭上忆述,事发当晚9时许,她在筲箕湾落区后,打算与同事梁静友到翠华餐厅晚膳,就在等马路期间「突然感觉到我左边鼻翼同左边口唇对上有触碰」,感觉「软嘅,唔湿嘅」,一秒内再遭人撞到右边手臂,之后「好快见到有位男仕好近距离企咗喺度」。

她续指,「当时我反应有啲慢」,但听到旁边有人连续几次大叫「你做乜嘢!」,现场亦有人嗌「非礼啊!」,她遂捉住被告的上衣,防止他逃走。被告突然跪在地上抬头望著陈,多次说:「对唔住啊,你原谅我啦」,陈遂叫他「你跪喺到无用,你同我起身」。未料被告站起来后便开始挣扎,陈怕会扯烂他的上衣,遂改为大力捉住他的左手手腕,一位女街坊上前捉住他的右手手腕,惟两人双双遭被告扯了出马路,之后被告更成功挣脱,转身沿柴湾道跑离现场,现场遗下一只波鞋。

她的同事及约2名途人马上协助追截被告,陈亦有追上,但「无佢跑得咁快」,追上时已见被告遭截停,有约8-10名警员正协助处理。

辩方大状指出,事发当日现场正举行「香港之路」活动,街上市民为数不少,有人亮起电话灯,而事发时周围环境混乱。陈承认当时街上人流不少,但由于活动已完结,故理应没有人亮灯,她又形容「唔觉得周围环境好乱,个心乱啲」。辩方又指,事发后被告曾向陈表示自己「唔小心」,但陈坚称没有。

陈的同事梁静友则供称,事发时见到一名男子在陈的右手边「冒出嚟」,之后「打横行前咗一步,企咗喺陈小姐嘅前方,拧歪面再趷高脚,之后锡咗陈小姐左边嘴角一啖」。

案件裁定表证成立后,被告出庭自辩。他供称事发前他正往西湾河晚饭,当时见到街上「好多人揸住电筒,想睇下咩事」,但「俾啲电筒灿到只眼」,故「想避开唔望啲灯」,未料却撞到陈的头及面。他形容事发后「好多人围埋嚟」,陈则大叫「非礼」,又有人捉住他的手,他怕对方报警,遂下跪致歉。他又指,当时陈「抓到我好痛,只手损晒」,后来「有人打埋嚟撞到我,我跌落地好痛」,「我见佢哋好似想打我咁」,于是跑离现场。根据承认事实,被告被制服时口部流血,手脚擦伤。

陈淑庄在庭外表示这次是她第一次以证人身分上庭,笑言自己大状、证人及被告「三样都做过」。

建立时间13:45
更新时间15:40

陈淑庄在庭外表示是她第一次以证人身分上庭。
陈淑庄在庭外表示是她第一次以证人身分上庭。
被告樊家豪(右)。
被告樊家豪(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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