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4人否认竹枝掷路轨订下月中预审 12岁男童认袭警押后判刑

2020-08-06 17:31

被告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法院。 资料图片
被告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法院。 资料图片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年介12至27岁的7人涉在大埔向路轨掷竹枝,图瘫痪交通。其中4人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否认控罪,暂订于9月18日作预审;其馀3人、包括一名12岁男童则承认危及他人安全及袭警罪,另外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获撤控。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下令先索取一系列报告,押后至本月24日判刑,其间各人还押监房。苏官听毕求情陈词后问及事件牵头人是谁,又指辩方若得悉详情,有责任协助控方及警方将主脑绳之于法。

辩方求情时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卢佩瑶、12岁男童及伍玮浩品性善良,因一时冲动犯案,他们仅响应网上Telegram群组号召,非精心策划,而涉案竹枝破坏力较金属工具低,冀法庭轻判。由于伍另涉一宗管有毒品案,将押后求情,而男童的判刑则转往少年庭处理。

7名被告为中六生王文琦、中大生卢佩瑶、12岁中一男生、浸大副学士生伍玮浩、保险从业员何颂玹、设计师郭力豪及电器技工吕骏豪。众人除吕外,均被控一项意图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铁路上放置物品罪,指他们于去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天桥上,将一些竹枝放在或投掷在港铁东铁綫大埔墟至大学站之间的铁路。其中王、何及郭否认控罪;吕另否认管有2把万用刀、1个锤、1把钳及2个镙丝批。

另外,卢、12岁男童及被捕后一直还押至今的伍玮浩均承认上述控罪中的交替控罪,即危及他人安全罪。卢及男童另承认抗拒警员Y及咬伤警员X的手指;至于男童及伍面对的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均获撤控。

案情指,当日清晨约4时,有警员驾车到场,瞥见10名人士手持竹枝,遂要求增援。未几,约6名黑衣人将竹枝投掷在铁路上,而他们身旁摆放著数十支竹枝,警员见状大声喝止,有人闻言后即称「有PoPo,咪X再掟啦!」众人放下手中物后,向吐露港方向逃去。

警员其后成功捉著卢的背包,惟她不断挣扎,以右手推撞及抓伤警员脸部,终被警棍制服。12岁少年则在被捕时咬伤警员手指公。3人警诫下均保持缄默。警方事后点算现场,分别发现48支及59支竹枝分布在路面及路轨上。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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