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83岁翁获撤管攻击性武器罪 自签守行为两年
2020-07-22 16:07
上年11月11日警员接获消息指近牛池湾街市对开行人天桥有大量示威者聚集,到达后在天桥上拘捕83岁持刀人士,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获控方撤回一项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申请改以签保守行为处理,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签2000元,守行为24个月,另支付堂费1000元。
上年11月11日警员接获消息指近牛池湾街市对开行人天桥有约200名示威者聚集,到达现场后有人大叫指天桥上有人持刀,警察调查发现被告余伦益右手持一把10寸长刀,并大叫「唔好再伤害我」,警诫下他指「系果班人打我先,所以我先攞把刀出嚟报仇」,又表示早前被人拳打,持刀目的是想与该名示威者理论。
辩方表示被告深感懊悔,又明白他的行为不被社会接纳。辩方又称老翁在回家途中与人口角,并被攻击致眼角受伤,因一时冲动而持刀出门,他被截停后亦没有逃避责任,立即交出涉案刀具,而老翁所持的刀只属厨房用具。辩方又提及被告曾经中风,又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因此不适合监禁式刑罚。
法庭记者:罗绰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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