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83歲翁獲撤管攻擊性武器罪 自簽守行為兩年
2020-07-22 16:07
上年11月11日警員接獲消息指近牛池灣街市對開行人天橋有大量示威者聚集,到達後在天橋上拘捕83歲持刀人士,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獲控方撤回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申請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另支付堂費1000元。
上年11月11日警員接獲消息指近牛池灣街市對開行人天橋有約200名示威者聚集,到達現場後有人大叫指天橋上有人持刀,警察調查發現被告余倫益右手持一把10吋長刀,並大叫「唔好再傷害我」,警誡下他指「係果班人打我先,所以我先攞把刀出嚟報仇」,又表示早前被人拳打,持刀目的是想與該名示威者理論。
辯方表示被告深感懊悔,又明白他的行為不被社會接納。辯方又稱老翁在回家途中與人口角,並被攻擊致眼角受傷,因一時衝動而持刀出門,他被截停後亦沒有逃避責任,立即交出涉案刀具,而老翁所持的刀只屬廚房用具。辯方又提及被告曾經中風,又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因此不適合監禁式刑罰。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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