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抢EO手机 立会调查报告指行为不检构成谴责理据

2020-07-08 13:00

报告指许智峯抢手机事件构成谴责的理据。 资料图片
报告指许智峯抢手机事件构成谴责的理据。 资料图片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前年涉嫌抢去一名保安局女职员的手提电话,立法会因应事件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认为有足够理据谴责许智峯,裁定许智峯行为不检,批评他不尊重公职人员、行为粗暴,令立法会的声誉受损。

调查委员会报告指出,许智峯的行为不能接受,粗暴及不尊重公职人员,令立法会声誉受损,同时认为「不尊重」的指称已属过于温和,形容许智峯的行为比冲击更严重,但没有证据显示许智峯侵犯女事主的私隐。

调查委员会共有3人出席作供,包括事发时在场的运输及房屋局政治助理符传富,以及两名立法会保安主任。许智峯和涉事保安局女职员均未有出席调查委员会的聆讯。

根据基本法第79条,谴责议案若得到立法会在席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许智峯就会丧失议员资格。

许智峯前年4月出席一地两检的法案委员会,涉抢去保安局女职员手持的纸张,纸张载有法案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及照片,许智峯看完纸张后,伸手抢去女职员藏在背后的手提电话,再进入男厕。案件之后上庭审讯,法院去年6月裁定许智峯涉及的普通袭击等3项罪成,许智峯最终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共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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