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谭耀宗:草案很大程度采纳港方意见

2020-06-22 09:30

谭耀宗强调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并非「太上皇」。资料图片
谭耀宗强调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并非「太上皇」。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人大法工委就「港区国安法」草案的说明,很大程度上采纳了港方的意见,亦考虑了一国两制及普通法法制的运作,不影响市民现有的权利及自由,认为应可解决大众疑虑的问题。

谭耀宗早上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负责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的法官或裁判官由特首指定,安排合理,认为有关做法不影响香港司法独立。而「港区国安法」定立后,绝大部分案件均在港审理,谭耀宗指出,只有与国际有关,或当香港失去秩序等情况下,才会安排涉案人返内地审讯,他相信有关个案少之又少。

谭耀宗还称,草案列明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参考澳门做法,而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只是作为沟通,他强调顾问角式并非「太上皇」。

人大法工委在说明中提到,香港特首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区对港区国安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会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而香港特区会设立一个由特首出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指派,就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谘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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