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谭惠珠: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职能与中联办有别
2020-06-21 17:51
《新华社》昨日公布《港区国安法》草案主要内容,当中列明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下午返港后会见传媒时表示,该公署的职能与中联办有分别。
谭惠珠表示,目前未就草案进行表决,相信会再有会议进行表决,又指相信大部分意见亦认为,《港区国安法》应早点出台。她亦指,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工作人员需遵守本港及中国的法律,其职能与中联办有分别,公署的地位等详情则需等待草案出台才可明确知道。
草案亦表明,行政长官应当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被问到选择法官有何准则时,她则指,会议无谈论相关细节,但指是考虑到案件本身的安全及敏感问题等,并指应考虑法官的资历、能力及经验等,以及没有需回避的议题,并如何选择法官由特首决定。
她又指,基本法委员乐意聆听市民的意见,暂时未收到中央会派官员来港听取意见的消息。若有北京官员到港会公布,并指市民若有意见可向中联办反映,不需等待北京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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