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提高延长产假薪酬上限 据悉增至8万元
2020-06-12 21:32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社交网站表示,劳福局稍后会正式知会立法会就提高延长产假薪酬金额上限须对草案作出的政府修订,但在执行时间上,她透露要求是局方应尽量参考近日推行「保就业」计划的经验,争取提早1年,即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林郑月娥称,知悉部份立法会议员、劳工和妇女团体,向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提出两个诉求,一是提高由政府支付的额外4星期产假的薪酬上限,让较高薪的妇女可全额受惠;二是尽快落实14周产假的措施,而非原定的明年年底才生效。林郑月娥称,已同意罗致光应作出正面回应,让更多准妈妈可以享有延长产假,陪伴她们的初生婴儿,和更好地恢复体力。
林郑月娥在《2018年施政报告》提出延长产假,由10星期增加到14星期,并由政府承担额外4星期产假的薪酬,雇主可向政府申领发还向其女性雇员支付的额外薪酬,以36,822元为上限。
本报获悉,政府承担增加4星期产假薪酬的额外开支,为女雇员的五分之四薪酬,每人津贴额将增至8万元,増幅近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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