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民主党:林郑应履行宪制责任 到立法会回应质询
2020-06-12 15:27
行政署昨日表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不会因应议员要求,出席「行政长官特别质询时间」,回应涉及「港区国安法」事宜。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今日则召开记者会,并要求林郑月娥履行宪制责任,亲自到立法会回应质询。
民主党指,已去信林郑月娥,要求她履行宪制责任,出席立法会答问会。该党指,林郑月娥在上任后曾承诺,除了一年出席4次行政长官答问会以外,亦会增设每月一次、为时30分钟的质询时间,但指她自今年1月的答问会后,未有再到立法会出席答问会。
党主席胡志伟指,该党曾先后3次在大会提出有关「港区国安法」的紧急质询,但均被拒绝,并批评政府拒绝聆听议员的意见,并形容「港区国安法」立法如同「大石砸死蟹」,强逼港人接受立法。
涂谨申则指,根据《基本法》制定,23条应由香港立法会制订,并指现时由人大制订直接立法已违反《基本法》,在过程中亦未有让立法会议员表达意见,立法会亦无法就「港区国安法」提出反对意见,并指人大亦有一票反对,批评立法会「连人大都不如」。
5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早前要求,举行「行政长官特别质询时间」,要求特首到立法会回应涉及「港区国安法」的质询。行政署回覆指,人大常委为「港区国安法」立法,不属《基本法》第18条所指的本港自治范围,并指由于「港区国安法」内容仍未公开,行政长官到立法会回应相关的事宜是为时过早,亦不可行,所以不会应议员要求出席「行政长官特别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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