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权益会斥罗致光説法矛盾 促将新冠肺炎纳入职业病

2020-04-21 11:24

工伤权益会指应立法保障打工仔。资料图片
工伤权益会指应立法保障打工仔。资料图片

工业伤亡权益会表示,劳福局长罗致光日前网志上提及对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职业病的看法有所误导和矛盾,指国际劳工组织列有106种职业病,单单是「精神及行为障碍」,香港政府已经没有采纳了,否则早应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新型肺炎亦是。

协会指,对雇员最大的保障应该像台湾,把职业病列表以外的病患都一律以「执行职务所致」为雇员获得补偿的准则。就算有些国家不把新型肺炎纳入职业病,也会协助患者取得证明,使工伤申请得到尽早的处理或批核。

对于罗致光指可引用36条法例追讨,协会指新型肺炎不符合「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体受伤或死亡」,雇员无法追讨,又指现时至少75宗个案怀疑在工作期间感染,但只有12宗呈报上劳工处,而当中只有2宗的雇主承认责任。大部分工友需要进入法律程序,追讨困难重重。

协会又指现时情况和沙士不同,415宗的10%个案并不是医护或相关人员。当时的个案均酌情处理,但协会指应要合法地保障「打工仔」。政策的制定应更具前瞻性,必需把影响减至最低,如拖延立法,只会白白牺牲已确诊雇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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