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店购物留资料 大埔主妇涉袭警被捕
2020-03-04 14:21
去年11月3日网民发起「七区开花」到商场示威活动,49岁家庭主妇被指在大埔超级城内以手打、用脚踢向警员。警员事后翻查闭路电视,见到家庭主妇曾以会员卡在某面包店购物,遂向包铺索取被告会员卡资料,并上门将其拘捕。案件今在观塘法院提堂,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29日往粉岭法院再讯。
被告陈美霞,报称为家庭主妇,袭警罪指她于去年11月3日在新界大埔超级城C区袭袭警员X。案件押后至4月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翻查现场录影片段、检视被告手机内容等。控方指被告曾在社交平台「打卡」,案发时身处于案发地点,现或考虑加控非法集结罪。由于案情严重,控方反对被告保释外出。
辩方则有保释申请,同时表示反对警员匿名令,但表示下次提讯时再作陈辞。裁判官黄国辉听取陈辞后,批准被告以5000元集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要守宵守令,亦要守禁足令,不可进行大埔超级城C区范围。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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