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会选举】选举事务处:领取选票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019-11-20 19:01
就网上流传以「警署报失纸」冒认选民投票的谣言,选举事务处澄清投票当日选民必须带杯香港身份证正本申领选票,不能单靠出示该「警署报失纸」领取选票。若选民因遗失身份证而未能出示正本,可提供「警署报失纸」,连同载有该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的正本领取选票。
「警署报失纸」即证明已向警务人员报告该人的身分证明文件已遗失或毁掉的文件。现时「警署报失纸」载有的资料,即选民的姓名和香港身份证号码,可与有关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显示的资料,以及正式选民登记册的相关记项,作核对之用。投票站人员亦会核对有效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上的照片,核对选民身份后,才会向选民发出选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