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警方指检改装雨伞作袭警 警告暴徒藏汽油弹可囚10年
2019-09-23 17:12
本港示威冲突持续,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有示威者使用改装过的雨伞作攻击警员。李桂华在记者会展示一把黑色雨伞,雨伞的骨架可以沿住骨干前后移动,用作攻击性武器。
另外,李桂华指,警方星期六拘捕一名25岁男子,搜出武士刀、军刀、斧头,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在旺角一名22岁男子被捕,警员搜出汽油弹,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而在屯门屯汇街过百名示威者堵路及透支汽油弹,警方拘捕一名19岁男子,并已经落案控告暴动罪。
警方在示威者中搜出一把经特别改装的雨伞,检获一批汽油弹,内有助燃剂及其他物料,通常由其他暴徒带入示威范围,并分配使用。李桂华指,就算藏有汽油弹都是严重罪行,警方正考虑刑事罪行条例第62条, 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可囚10年。李桂华警告,如使用汽油弹属纵火,就算无人受伤,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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