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3男提讯首被告认罪获撤刑毁罪 押明年4月再讯
2019-08-20 15:41
2016年大年初二发生旺角冲突,警方事隔数年再拘捕3名男子,被控以参与暴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合共4项罪名,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提讯。首被告将承认控罪,获撤销一项刑事毁坏罪,并获准于其馀两名被告审讯完结后处理。另外两名被告将有招认自愿性的争议。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20日开审 ,预计需时15天,届时将传召23位证人出庭作供,并呈上闭路电视、新闻片段及录影会面影片等证据。
首被告的代表律师指,谭早前与律政司商讨后就参与暴动认罪,获承诺不会再就刑事毁坏罪被起诉。其馀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将否认控罪,对招认的自愿性有争议,并各传召一名证人作供。
控方于庭上表示将传召23位证人,当中12名爲警员,10名街外证人以及1位政府化验所职员,将就证物及视像片段提供专家意见。控方续指将呈上合共七小时的闭路电视及新闻片段,约四小时的录像会面片段。
报称任职酒保的谭百熙(21岁)被控在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报称游泳教练的陈舜尧(30岁)及学生王国斌(22岁)共同被控于上述日子在山东街,连同其他人在无合理辩解而损坏该处属于特区政府的财产,即一块指示牌。王另被控于同日在山东街损坏行人路。陈则被控于上述日子,在无合理辩解下用火损坏属中国香港体操总会的一幅横额。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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