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员串谋清洁女工呃物流署工资 判120小时服务令
2019-08-20 16:14
2016年8月消防署改聘新清洁外判商,一名清洁女工虽能保著职位但被减薪五分之一。物流署物料供应员接获女工投诉后,隐瞒外判商私下向女工发放额外26日的有薪假期,使外判商超额支薪26天共9000元薪金。政府亦误信女工如常上班,额外支付逾1.4万元补贴予外判商。两人早前承认串谋诈骗等罪,裁判官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判处两人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颁下赔偿令,要求女工两周内偿还其骗薪所得。
卢志雄裁判官判刑时强调,任何与贪污相关的罪行,即使被告人初犯,监禁式刑罚也在所难免。惟卢官认为本案有别于一般串谋诈骗,物流署物料供应员宋汉升只不过是「好心做坏事」,他案中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卢官又鼓励宋不要放弃其上进、热爱助人的心,但必须以合法途经实践。
至于清洁女工周婵兰在公司接下另一标书前都透过此方法骗薪,外判商有实质损失。周又三番四次要求宋协助,虽然她只面对一项控罪,但其刑责不比宋低。
两名被告分别是37岁物流署二级物料供应员宋汉升,和61岁万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周婵兰。两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宋汉升另被加控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即指他提交虚假的、由万成曾发出的发票及每月付款核实表格,令万成看似曾向消防处提供合共1820小时的工时。
案情发2016年8月,万成获消防处聘用为外判清洁商,并续聘周婵兰为该杂货仓提供清洁服务,月薪约9000元。周婵兰期后向尖沙嘴消防局杂货仓职员宋汉升投诉,新外判商的合约月薪较以往的外判商低1000多元。宋汉升提议,每月向周婵兰提供多3日有薪假期,即当她有上班,实际上放假。周婵兰于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获取26天没有工作的薪金。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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