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3男被控暴动刑毁准保释 下月中再提讯

2019-04-02 14:58

谭百熙(左)及王国斌(右)。
谭百熙(左)及王国斌(右)。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暴乱事件本年初再有3名男子被检控,3人被控暴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共四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首次提堂。李俊文法官同意辩方律师要求,把案件押后至5月16日再提讯,期间三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候讯。

3名被告依次为任职酒保的被告谭百熙(21岁),任职游泳教练的被告陈舜尧(30岁),以及报称为学生的被告王国斌(22岁)。

首被告谭百熙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次被告陈舜尧则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在上述时间烧毁一块属于香港体操会的横额。第三被告王国斌则被控一项刑事损毁,指他于上述时间在山东街,联同其他人一起损坏行人路。另外,谭及王亦同被控一项刑事损毁罪,指他们俩在山东街76号门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损坏一块指示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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