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年初一发生的「旺角暴动」事件。 资料图片
2016年大年初一发生的「旺角暴动」事件,早前再有3名男子被控暴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裁判官将案押后至4月2日到区域法院,各被告继续获保释。
3名被告为21岁谭百熙、30岁陈舜尧及22岁王国斌。谭百熙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陈舜尧则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在上述时间烧毁香港体操会的横额。王国斌则被控一项刑事损毁,指他同于上述时间在山东街,联同其他人损坏行人路。谭及王另被控一项刑事损毁,指他们在山东街损坏标致杆。
法庭记者:林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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