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立法会真空期建制流传四方案

2020-08-03 07:49

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处理立法会「真空期」问题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资料图片
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处理立法会「真空期」问题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资料图片

港府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换届选举一年,不过处理立法会「真空期」问题就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于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建制派中议论纷纷,基本上围绕两个问题:第一,是法律上如何处理最为合宪;第二,刚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的四名议员,政治上是否应该进入未来一年的立法机关。

究竟如何处理「真空期」问题,政界中已流传数个方案。第一,由人大决定将现届立法会延长至五年,在这个方案之下,全体立法会议员就顺理成章获得延任;但有人大代表就质疑,这方案与《基本法》六十九条规定的立法会任期为四年有抵触;第二,成立临时立法会或看守立法会,并任命现届议员继续担任临立会成员,但刚被选举主任DQ的四名反对派议员是否亦获得委任,则成为争议焦点;第三,人大常委会以为《基本法》六十九条「补漏」方式作出决定,规定若立法机关在特殊情况下未能选出,即由原有立法会暂时履行立法机关的职责;第四,由中央提出成立临时立法机关,并由中央任命特定人选,有可能是现届议会以外的人,作为这个临立会的成员。

上述四个方案中,第一、第二个方案可说是「主流」,第四个方案获接纳的机会较微。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分析,人大在处理「真空期」有不同考虑,除了DQ议员的政治尴尬、实行办法的容易程度,以及时间因素、是否以最快方法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真空期」的临时立法会需要有全面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及职能。

他指出,未来一年香港需要处理多个危机,包括因应疫情及一年来的暴乱造成的经济、民生、就业等问题,加上中美斗争在港引起的问题,临立会需要行使到正常立法会的权力,配合政府工作及施政,而非只能处理紧急事故,否则会增加不确定性因素,对施政不利。

至于究竟是否容许全体现任议员过渡至未来一年的立法机关,据悉建制派内部有颇大分歧。刘兆佳指,政府在宣布押后前一日,仍大量取消十二名反对派的参选资格,外界认为这个强硬手段是刻意确立做立法会议员的基本准则和要求,作为填补真空期立法机关人选的依据,令选拔新立法机关的人选有规可循。而中央在现时推动爱国人士治港的情况下,会否接受及委任愈趋激进及被视作勾结外国势力的反对派人士进入立法机关?这要视乎人大判断及中央的政治决定。

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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