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校董会拟改组校外成员增至68% 学生会会长失当然席位

2023-12-17 23:22

浸大校董会或面临改组,学生代表增至两席,但学生会会长不再担任当然成员。
浸大校董会或面临改组,学生代表增至两席,但学生会会长不再担任当然成员。

再有大学校董会或面临改组。浸会大学昨向大学师生和校友发电邮,透露大学校董会已成立专责小组,检视《浸会大学条例》,并提出多项修订建议。建议包括减少校董会的校内成员人数,从而将校外成员的比例由现时的一半增至68%,并将学生席次增至两席,但原先的一席由学生会代表出任改由全体本科生选出。

专责小组由13人组成,由大学校董会司库蔡懿德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校长卫炳江、常务副校长黄定发等。小组建议参考本港其他大学做法,将校董会内的学生代表人数由一人增至两人,但现时学生会会长的当然成员身分将被废除,两名学生代表将分别由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选出。小组又建议限制学生代表的权力,学生代表将无权参与教职员人事讨论,以及学生的入学、学术评估和纪律处分。小组又建议赋予校董会主席权力,有需要时在会议前或会议途中拒绝学生代表出席会议。

现时浸大校董会的校外、校内成员占比各占一半,专责小组认为要确保大学良好管治,浸大校董会应以校外成员占大多数。不过小组认为校董会的组成人数不应再增加,因此建议学院院长不再出任校董会成员,以及将校董会内由副校长出任的席次数目限制于最多4人;大学教职员选任成员和教务会提名成员,各由两人减至一人。若建议落实,校董会内的校内成员将减至只有9人。

小组又建议在校董会内新增校友席次作为校外成员,由浸大校友会提名、行政长官委任。

至于《条例》的其他内容,小组建议提高未经准许下使用大学名义的罚则,由现时一万元增至10万元。小组认为做法有助提高阻吓力。

若大学教职员、学生、校友等持份者对改组方案有意见,可在下月7日或之前填写网上表格;大学表示正计划在校内举行谘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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