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士协会忧立法减自由度 碍「正常用家」出行

2025-01-03 00:00

医疗用品店有售电动轮椅,使用者毋须向运输署登记及领牌。
医疗用品店有售电动轮椅,使用者毋须向运输署登记及领牌。

不过有伤残人士担心,对电动轮椅作出严格规管,可能会影响「正常用家」出行。路向四肢伤残人士协会主席柳冕指出,残疾人士及行动不便长者现时普遍使用电动轮椅,但本港道路的无障碍设计仍未完善,或令使用者被逼驶出马路,「像行人路上突然凸起一级楼梯,电动轮椅无法攀上,要驶出马路兜路也是情有可原。」
「出行要查证本末倒置」

柳冕指,电动轮椅令行动不便人士,毋须照顾者陪同亦能出门,大大提高其出行自由。面对越来越多健全人士涉滥用电动轮椅,他直言感到无奈,「一来绝对会影响社会大众对轮椅使用者的观感,二来巿面上的无障碍设施有限,如巴士上只会有一个轮椅停泊位,若被无需要的人霸占位置,变相要我们排队等多班车。」

但对立法规管使用电动轮椅资格,柳冕亦有保留:「若每次坐电动轮椅出街都会畀人截停,要求查伤残证,其实是本末倒置,也干扰了行动不便人士的出行自由。」他续指,因本港道路的无障碍设计未完善,亦不易「一刀切」将所有驶上马路行为视作违法,「但当然轮椅使用者亦不应因一时方便,有可行通道不行驶出马路,罔顾自身及其他人的安全。」

运输署则建议,轮椅使用者在出行前,应确保轮椅状况良好,且要熟悉操作系统,并宜扣上安全带。署方亦提醒,轮椅在行人路上行走时,应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且应用合理速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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