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原脱罪被告王志荣 发还区院再提讯

2024-08-29 00:00

被告王志荣排期10月区域法院再提讯。
被告王志荣排期10月区域法院再提讯。

721元朗西铁站白衣人袭击事件,七人罪成一人罪脱,律政司就罪脱被告王志荣提案件呈述上诉,被判囚3年9个月至7年的其中4人则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诉。上诉庭昨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下令王志荣的案件发还至区域法院原审法官叶佐文重新考虑裁决,并排期在10月15日于区域法院再提讯,另裁定其中一位被告蔡立基因在审讯时被错误要求「𪘲起棚牙」协助控方认人举证而上诉得直,获撤销其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的定罪,其馀3名被告的上诉则被驳回,维持原判。
蔡立基上诉得直撤罪

本案在2021年于区域法院进行审讯,烧烤场东主邓怀琛被判囚7年,「飞天南」吴伟南判囚4年,八乡横台山河沥背村长邓英斌判囚3年9个月,技工蔡立基判囚6年,王志荣被裁定暴动和伤人罪不成立。蔡立基、吴伟南及邓英斌已刑满出狱,但昨未有到庭。王志荣被问及他如何看待本案结果时,耸起双肩张开双手表示无奈。
王耸起双肩张开双手表无奈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只考虑涉案片段中人的面容与王志荣的面容不完全相像,便裁定王志荣非片中人,忽视了外形及发型等特徵,如双眼、眉毛、额头、耳朵和身形高度,以及在王家中搜出的T恤短裤波鞋等环境证供的叠加效应。

上诉庭认为即使片中人面容与王志荣不相似,但可考虑时间、地点、距离、衣着和其他身体特徵等脗合,及这些脗合纯粹是巧合的机率,认为原审法官忽略考虑多项环境证据,遂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撤销王志荣暴动罪和伤人罪两项无罪裁决,把与王有关的部分案件发还原审法官重新考虑再作裁决。

至于4名罪成被告的上诉,上诉庭驳回邓英斌、吴伟南及邓怀琛三人的定罪及刑期上诉,但蔡立基在原审时被要求「𪘲起棚牙」咧嘴露齿笑及做动作,以对比片中人有暴牙的面容,逾越被告不可在审讯时被要求协助控方举证的界限,侵犯了其基本权利,故裁定蔡立基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判刑。

案件编号:CACC1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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