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案底累累 辩方承认属加刑因素

2024-07-06 00:00

黄之锋案底累累,辩方承认属加刑因素。
黄之锋案底累累,辩方承认属加刑因素。

35+颠覆案中,辩方昨日于西九龙法院求情承认黄之锋曾赴美国打「国际线」,进行国际游说及寻求外国支持,惟「35+」颠覆图谋是本地的事,因此认为《香港国安法》第30条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元素不适用于本案;法庭另关注黄之锋案底累累,辩方承认属加刑因素。辩方又指,直到2020年7月谭文豪仍出席多个立法会会议,并有份通过不同拨款等议案,但法官认为不应以立法会议员本应履行的职责,视为拥有良好品格为谭求情。辩方指,李嘉达属积极参与者,并呈上多达40封求情信。
大律师李国威指,黄之锋虽然曾经于2019年反修例示威前表态寻求外国支持,其后赴美游说,提及国际战线,但也只是反修例示威宏观背景,不属本案指控之内,本案只关乎本地事宜,勾结外国势力罪串谋罚则有特定指控,不适用本案。3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关注黄之锋案底累累,李国威交代黄之锋多次判囚,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总,同年10月《禁蒙面法》生效当日参与游行,以及发布西湾河开枪警个人资料违反「起底」禁制令,翌年六四再次干犯未经批准集结。李国威接受法庭指黄于保释期间干犯本案属加刑因素,又表示黄曾签署「墨落无悔」网上声明书,同样是加刑因素,但认为黄仅属「积极参与者」级别。李国威呈上黄之锋母亲、教会牧师及前老师的求情信,指黄之锋本案尽早认罪,希望改过自新,法官陈仲衡质疑说法,指黄之锋自己没有撰写求情信。
议员履行职责不应视为求情

资深大律师何沛谦求情指,谭文豪出身草根,机缘之下赴澳进修,返港成为机师,收入可观,其后参政成为立法会议员。何沛谦又强调谭于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包括于《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亦曾数次支持政府通过拨款议案,显示谭并没有「无差别否决」议案的倾向;但法官认为不应以立法会议员本应履行的职责,视为拥有良好品格为谭求情。

何沛谦求情指谭文豪现已还柙3年多,一直很想念妻儿,加上疫情期间谭文豪经营的餐厅最终倒闭,其妻子一直在身心承担家庭重责。何又提出谭过往于立会的行事作风反映其并非顽固激进分子,惟法庭随即指「但其所属的政党十分激进」,并补充指审讯期间有证据显示,公民党于2020年3月举行支持「35+」计划记者会前,公民党内部已曾召开会议商讨公民党的立场取态,审讯证人口供指谭于有关会议中倡议公民党应「抢缰」争取选票。

大律师陈德昌认为李嘉达同样属「积极参与者」。陈德昌详述李嘉达生于内地,3岁来港,2008年四川大地震时曾主动在中学发起众筹赈灾。陈德昌续指李嘉达热爱戏剧,近年再进修表达艺术治疗硕士课程,并会教授儿童戏剧,尤其是具特殊教育需要学童,家长求情信内容提到特殊教育需要学童接受李嘉达指导后变得开朗,愿意与人谈话。陈德昌认为此属例外情况,证明其良好品格可酌情轻判。

陈德昌呈上多达40封求情信,分别来自女友、中学校长、港大社工系十多位老师教授等。陈德昌提到李嘉达还柙期间曾拒绝女友结婚建议,希望刑满后才筹办正式婚礼,宴请广大亲朋, 另一方面李因违反《国安法》被定罪,恐怕无法继续担任注册社工。

案件编号:HCCC 69、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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