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持枪劫表行 主脑罪成判囚13年

2024-06-25 00:00

被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
被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

3名肇庆男子于2019年12月持械行劫铜锣湾一间表行,以锤击破窗框抢去总值逾76万元的二手名表,其中2名劫匪早前承认抢劫罪,同判囚8年,出庭顶证的29岁同乡主脑被陪审团以大比数裁定抢劫罪成,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暂委法官郭启安指被告预先视察环境及招揽同乡,利用同乡的无知和贪婪,属案中策划者。
官指视察环境招揽同乡属策划者

郭官判刑指被告案发时虽并不在场,但案中劫匪持双程证来港,人生路不熟,若非长居香港的被告穿针引线则难以成事,被告招揽同乡及指使他们购买工具,事前带同他们视察现场等,若非被告参与,劫案便不会发生,其罪责较其他被告重,终判囚13年。

案情指,被告李嘉文为劫案主脑,计划2019年12月22日连同其他3人抢劫铜锣湾广场一期地下的二手名表店铺易发时计,店东认识了装修师傅侄儿即被告李嘉文,被告自2018年初起曾上门查问劳力士表价钱,案发前一日被告曾到场与店东打招呼。案发当日3名贼人打劫上址,用锤击破窗框抢去手表,期间用枪指吓店员及商场保安,抢去12只总值逾76万元的二手名表。警员事后在铜锣湾广场一期后巷检获1把刀、2把锤、1支气枪及3只被劫手表等。

其中2名劫匪李富超及李健良2021年8月中认罪判囚8年,2人出庭作证指出被告为劫案主脑,被告案发前夕叫李富超来港工作,与馀下一名劫匪到场视察和购买锤,自己则负责把风,劫案抢得9只手表后交予被告,李富超得到5000元报酬,再向李健良支付1000元。

案件编号:HCCC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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