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扬言施「法」 阻潜逃者危害国安

2024-06-20 00:00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认为,潜逃海外人士有责任接受法庭审讯,面对法律程序。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认为,潜逃海外人士有责任接受法庭审讯,面对法律程序。

特区政府早前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赋予权力,撤销罗冠聪等6名潜逃到英国人士的特区护照以及采取相关措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部分潜逃海外者以为自己不在香港境内,就可以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讲得俗啲,就系你奈我咩何?」政府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必定运用法例向他们施加一些条款,以减低他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至于日后会否向潜逃到其他国家人士施加相关措施,林表示要由保安局就个别情况作出决定。

林定国表示,政府有合理理由怀疑这些潜逃人士干犯了刑事罪行,在香港法治社会,他们亦有责任接受法庭审讯,面对法律程序,至于结果如何,当然要透过司法定夺,「但如果要逃避接受司法制度的测试,是极不对的行为,你应该有勇气去承担,如果你觉得自己无违法,你有好充分机会透过司法程序,述说你的立场,争取别人认同你的看法」。

林定国续谓:「但你走咗去,基本上是逃避法律责任,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限制财政资源  不能做生意

林特别指出,「不少潜逃人士前往外地后,大家都观察到,有部分人仍然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利用不在香港境内,讲得俗啲,就系你奈我咩何?当然我们不能坐视不理,于能力范围内,尽量减低他们做出伤害行为的能力,所以我们有一些条款,如财政上的资源,不可与别人有生意往来,不可以利用他们的专业资格,减低他们在海外说话的权威,令他们到不同国家游走,目的是鼓励他们回来,亦减低他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能力」。

至于现时有不少潜逃到英国以外的人士,同样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政府会否向他们采取相同措施?林表示,将来的事情现时说不到,要由保安局同事就个别情况作决定。
外访推广港法律界如做媒人婆

林定国上月率领代表团到沙特阿拉伯等地进行为期5天的访问,被问到外访期间是否有人关注本港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他说:「老实说,无人提过《国安法》,行程中遇到不少外籍人士,部分来自西方国家,亦有曾在香港工作一段时间的人士,无一个提及。他们关注的是香港『一国两制』的法律制度是怎样一回事,如何方便他们及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

他又指,此行主要建立一个平台,帮助法律界寻找机会,促进与他们建立关系,能否取得实际成果,要法律界自己去争取。「我们就像做媒人婆般,当然要有技巧啦,例如说这位女子有几靓,那个男士很有前途,当然现在身家不是太丰厚,但假以时日,一定会好有钱,我们的角色,就是认为好的事,将他们推介出去,千万不要以为,去一次就会有好大成果,必须要投入时间,及深耕细作」。
成行政长官表扬榜得奖者感欣慰

对于特首李家超前日公布,今年「行政长官表扬榜」得奖者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专责小组,成员包括律政司、保安局及警务处,更赞扬小组是「我心中的英雄」。对此林定国说:「我当然感到欣慰,这个是公务员的团体奖,属于整个小组,成员包括律政司、保安局及警队同事,是实至名归。」

林续谓,律政司同事参与整个立法工作,由研究开始,参考不少外国法例,到草拟、解说、提交立法会的过程到完成,「也是同事好努力地工作,亦都是几经艰辛,尤其是对时间上的要求,加上是一项很重要的法律,对造诣上的要求都有很高的标准,所以他们获评审委员会认同,感到好开心」,而律政司与保安局及警务处紧密合作,整个团队各司其职,大家合力才能完成今次宪制责任。
时刻聚焦应对未完成或新工作

至于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否其上任两年来最难忘及印象最深刻的工作?林定国坦言:「我没有认真去思考,你刚才所说的23条立法,是大众比较关注,新闻价值高一些,从这个层面,印象一定比较深,花的时间比较多些,对我来说,每项工作都很重要,我都是以此心态去做,做的一刻就好深刻,但做完之后,我又想下一件事应是甚么,不如将焦点集中于未完成或是一些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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