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案 17人判囚20至70月

2024-06-19 00:00

案中部分被告由上左至右:林施雅、利文熙、冼宏俊。下图左至右:梁卓锋、伍伟楠、何英杰。
案中部分被告由上左至右:林施雅、利文熙、冼宏俊。下图左至右:梁卓锋、伍伟楠、何英杰。

香港理工大学于2019年11月发生暴力示威冲突,警方封锁理大后,有示威者试图游绳逃离校园、再由车辆接走,警方在红磡一带截获至少4辆车。涉案车辆司机及乘客等共19人被起诉,当中5人认暴动罪;14人经审讯后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当中9人暴动罪成。案中两名被告早前判入教导所,馀下17人昨于区域法院判囚20至70个月。法官王诗丽判刑时指,涉案暴动严重及具「大杀伤力」,暴力冲击行为无间断,而涉案司机接载示威者逃走,更是严重打击司法公义的执行。

19名被告依次为何英杰、林斌、伍伟楠、冼宏俊、林施雅、梁卓锋、陈俊锋、麦韬、利文熙、黄筠乔、张颂熙、梁颖欣、陈镇洋、刘淑华、黄琪峰、林鑫涛、卓琬宜、黎靖言及陈宇晴,年龄介乎19至44岁。陈宇晴及黄筠乔早前已被判入教导所。

王官昨判刑时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网上呼吁「三罢」,其后理工大学连日来发生骚乱及有大量不明人士进入,直至案发的11月17日至18日,暴力仍持续,有示威者在前线与警方对峙及投掷物品,亦有人在后方协调等。王官认为本案暴动属有计划、有策略及有分工,暴动范围十分广,严重程度远超案例。
官认为有计划有策略有分工

王官续指,涉案暴动人数过千,他们胡作非为及目无法纪,有参与者本身更是理大学生、却有份摧毁自己的校园,涉案暴动具「大杀伤力」,暴力冲击行为更是无间断;红磡海底隧道收费亭亦遭破坏,造成交通瘫痪,公共秩序严重失序;示威者投掷多枚汽油弹,现场火光熊熊、烽烟四起,犹如战场。

王官认为本案暴动极严重,而且若非警方截停车辆,暴动者会成功逃离,被告行为严重打击司法公义执行。惟王官考虑到各被告由被捕至今承受的心理压力、各自为家庭的付出及有参与义工服务等,故酌情减刑。

伍伟楠、梁卓锋、梁颖欣、刘淑华、黄琪峰、林鑫涛、卓琬宜及黎靖言,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卓在案发时年仅16岁,考虑到她相对年轻,判囚60个月;其馀7人则判囚70个月。林斌、陈俊锋、麦韬及利文熙在案中承认暴动罪,各判囚44个月。

何英杰、张颂熙、陈镇洋、冼宏俊及其妻林施雅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其中陈镇洋另涉危驾罪、判囚共24个月,其馀4人则判监20个月。

案件编号:DCCC 313、573/2021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