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款身份证 明年分段失效

2024-06-19 00:00

戴志源指身份证失效令将采用「一次宣布,分段失效」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为两个阶段的分界线。
戴志源指身份证失效令将采用「一次宣布,分段失效」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为两个阶段的分界线。

入境处昨日公布旧款身份证失效令,将采用「一次宣布,分段失效」形式,并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为两个阶段的分界线,将所有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签发的身份证于2025年分两个阶段失效。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戴志源表示,以上次换证计划的换证率估算,仍有约18.2万人未办领换证,呼吁未换证市民尽快换领新智能身份证。

戴志源表示,入境处于2018年底推出换领新智能身份证计划,换证计划原定2022年10月结束,但受疫情影响有不少市民未能于指定日期内换证,当时入境处将计划延长至2023年3月,计划结束时换证率约为85%,对比上一次换证计划的92%,换证率相差7%。去年初社会复常,入境处留意到有不少身处境外的香港市民陆续回港办理换证,因此推出多项措施,而截至今年5月31日,换证率达到90%,根据上次所录得的92%换证率作估算,推断仍会有超过18万人办理换证。
1970年出生为分界线

戴提醒市民,失效令将采用「一次宣布,分段失效」形式,并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为两个阶段的分界线,所有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签发的身份证将于2025年分两个阶段失效,包括第一阶段载有在1970年或之后任何年份出生日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2025年5月12日失效,以及第二阶段载有在1969年或之前任何年份出生日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2025年10月12日失效。

是次身份证分阶段失效安排适用于全港市民,包括香港市民,以及在港就业、投资、居留、留学等的非永久性居民。保安局局长已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7C 条发出《2024年人事登记(身份证失效)令》。身份证失效令将于6月21日刊宪,并将于6月26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入境处考虑了换证人士的人口结构,以及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处理能力,因此以1970年为分界,现时4间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延长服务时段预计于今年底结束,所以安排人口较多的群体,即1970年或之后出生人士于第一阶段先行换证。他亦指,估计18.2万未换证者中,1970年或之后出生人士占约11万人,约7万人属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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