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强「科水」队员示威者曾获刘佩凝转帐逾24万

2024-05-14 00:00

屠龙小队涉串谋于游行中设置炸弹。
屠龙小队涉串谋于游行中设置炸弹。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15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 他确认2019年11月前已向3间财务公司借贷,每月须还款约3000元,户口结馀更一度只有约千元,仅够还款;另虽然有较便宜的汽油弹购买渠道,但他选择示威行动时以10万元购入100支汽油弹,因为对方有修读化学的同学研究汽油弹成分和比例,质素较佳。
辩方指被告刘佩凝均不在「灭龙」(屠龙小队群组) 、「皇马龙利号」(涉及屠龙小队群组)、「灯龙蛛」(三队勇武队伍联合群组)、「行山讨论区」(试枪群组),黄振强确认,但视刘为屠龙小队「一分子」。

黄振强盘问下指当时透过队员严文谦得悉刘佩凝为「春田花花同学会」群组管理员,但不知道对方是5个管理员之一,也不清楚此群组用于向家长收集资金以帮助年轻示威者。

辩方展示11月4日黄振强与刘佩凝初次对话,黄忆述「春田花花同学会」冤枉其认识的示威者「系鬼」,所以向其他示威者、严文谦等求证管理员刘佩凝是否可信,再与刘对质。对话显示解开误会后,刘称黄有需要可帮忙,黄便表示需要资金,辩方关注双方只认识约10分钟,黄便向对方索取资金,黄解释只要有人问及自己需否协助都会这样回应。辩方指,刘佩凝回应「要几多,帮到我就帮,帮唔到我就私人钱」是有推搪意味,黄振强不同意,觉得刘有意帮忙。
以转帐或现金「科水」

辩方指11月前黄振强已向三间财务公司借款,每月须偿还共3千元左右,另修读高级文凭时向政府借款约10多万元,黄确认,并称每月须向政府还款5百元。

纪录显示11月7日至11日,黄振强三度转帐共约1万元予「谭嘉琪」(音译),黄表示「唔记得」;其中一次户口仅剩约1900元,若非刘佩凝转帐,只仅仅可支付一财务公司的1220元还款额,黄同意;黄再确认另有将3800元转帐给一名队员。

辩方展示黄振强2018年10月开立马会户口,当中剔选自己从没赌马,赌波则有一年经验,黄表示忘记,但当时不懂网上赌博、外围,辩方质疑只是开户程序,何必「作大」有一年经验,黄再回答「唔记得」。黄振强前后收取刘佩凝转帐15万元后,于11月11日、16日转帐2万元及5万元到马会户口「赌波」,后者「中咗波」获派8.6万元,翌日便与队员到大鸿辉吃日本放题。黄另转帐3万元予一名相识的示威者,辩方质疑「1万1万咁俾」,惟队员早前只得到3000多元,黄解释有提供现金给队员,但辩方指「唔觉」有大额提款,表示其后会再分析提款部分。

黄振强确认8月底「二陂坊事件」后屠龙小队声名大噪,金主增加,10月28至11月2日与「屠龙」军师阿KAN同游泰国,使费超过3万元,期间更认识泰籍女友,11月7至10日再到访泰国用女友名义开立银行户口。
黄振强向刘索钱买枪

辩方问及「屠龙」于「二陂坊事件」中破坏黑社会「睇场」的店铺,指出「屠龙小队」没有使用包括刀、枪、弩等致命武器。法官闻言随即纠正称「汽油弹唔系呀?」,「所以你唔可以咁讲话,无用致命武器」。辩方听后作出澄清指「屠龙小队」有使用汽油弹。

黄振强曾向被告刘佩凝称「我地想买」,辩方质疑绿色枪有胶枪、水枪之意,黄回答「判断唔到」,但称有意买枪,未必是三支「咁多」,同意没有提及购买真、假枪和用途,自此也没再于telegram中向刘提到要钱买枪,而实际上资金亦没有用于购入枪械。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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