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发7清拆令 天台屋业主求酌情处理

2024-05-13 00:00

华丰大厦16楼一单位业主吴小组指临街围栏有保护住户安全的作用。
华丰大厦16楼一单位业主吴小组指临街围栏有保护住户安全的作用。

华丰大厦三级火除了揭发消防安全问题,也引起各界关注僭建及劏房问题带来安全隐患。屋宇署指出,早在2019年起就大厦16楼的平台及核准檐篷上有多个搭建物及栏杆等僭建物,同年发出7张清拆令,至今部分僭建物仍未被拆除。有16楼业主反映,天台无入则的围栏由来已久,疑属发展商建设的大厦基本设施,有保护住户人身安全的作用,希望屋宇署酌情处理有关僭建物。

屋宇署表示,根据批准图则及该署发出的占用许可证,华丰大厦16楼有住用单位、毗连部分住用单位的核准檐篷(即下层住用单位的屋顶板)、平台及一些大厦公用设施如水缸及机房等。该署人员于2019年7月接获举报后到场视察,发现该楼层的平台及核准檐篷上有多个僭建物,包括若干搭建物及栏杆等,遂于同年9月根据土地注册处注册业权记录向有关业主发出共7张清拆令,着令清拆有关平台及檐篷上的僭建物。

7张清拆令当中,1个单位业主提出上诉,个案正由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处理,屋宇署会待小组作出裁决后再作跟进;另1张清拆令的业主已安排拆除部分僭建物,署方会密切跟进清拆进度。
指围栏保护住户  疑发展商无入则

其馀5张清拆令因业主没有遵办命令,屋宇署于前年8月向其中3名业主检控,他们分别于去年1月及7月被法庭定罪及判处罚款,但他们至今未履行命令,会启动政府承建商进行代办工程,完成后向业主追讨工程及附加费。

16楼一单位业主吴小组指,自收到屋宇署法定命令后,一直向署方上诉,尚未有结果,及至大厦发生三级火后,她再收到清拆令,指署方正考虑就未有遵从命令而提出检控。她强调,大厦在1964年落成,地政署测绘处1968年的高空图亦可见围栏存在,认为是当初发展商兴建但没有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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