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计划扮报案警署引爆烟花炮竹袭警

2024-05-08 00:00

屠龙小队成员在行动日前,分批将装备从荃湾仓库运到位于展鸿大厦的安全屋。
屠龙小队成员在行动日前,分批将装备从荃湾仓库运到位于展鸿大厦的安全屋。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11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他指欲交代整件事而担任控方证人,并称只想杀最多警员,不计较祸及无辜,一直对杀警「有好大仇恨同执着」,曾有计划到警署扮报案,引爆烟花炮竹袭击警察,惟最后弃用此计划。
早前主问中黄振强表示行动日前仍没把荃湾仓库的装备运到安全屋。辩方展Telegram对话,12月7日另一勇武队伍闪灯队队长安排车辆到荃湾仓库接送装备,有成员相约在仓库楼下等候,对话纪录亦显示张俊富在群组问「有无人到咗」及向黄寻求指示。由于一行人怀疑被跟踪,黄便指示成员「啲嘢分开拎」、「我叫走咗车手,你哋分开搭的士」。黄遂确认有把装备运到展鸿大厦安全屋。

黄振强同意在「灯龙蛛」的三队勇武队伍联合群组中有烟花爆竹相片,黄于群组内指12月1日有「新活动」,称爆竹可爆半小时,「放狗屋门口」,黄解释当时打算扮到警署报案,放入爆竹后再冲出警署。
黄:用烟花吓退警员等同攻击

辩方续展示对话,黄振强在12月3日与闪灯队队长私讯,提到12月8日用烟花,黄表示当时有意在12月8日用烟花爆竹「引警察」,惟最后弃用此计划,辩方质疑无损权益口供和主问中,黄从没提过使用烟花攻击警察,黄称「可能主控无问到我」,辩方指出黄当时实为打算当日以烟花吓得警员四处逃走,并拍片上载至「育龙」宣传众筹,黄回应吓退警员亦等同攻击,至于拍片一事从没想过。

辩方称12月5日行动前会议,黄振强与成员提到12月8日或会与其他勇武队伍闪灯队、蜘蛛队合作使用烟花爆竹,黄回应「无印象」。辩方指当日因部分成员女朋友同在安全屋,有外人在场遂黄没详谈计划内容,黄不同意,至12月8日凌晨,辩方指张俊富有问到是否即将使用烟花,黄回答不用,故张俊富不必再从仓库拿取物资,便以脚伤为由向黄表明不出席12月8日活动, 并获黄批准。黄均不同意以上说法。
黄认对杀警执着 不计较祸及无辜

根据黄振强与闪灯队队长的对话,黄提及杀警时指「好似得我一个坚持咁做罗」,辩方质疑黄与闪灯队队长谈到「着草」,反而成员不清楚行动和需要「着草」,黄同意没有清楚与队员提到「走佬」计划,但否认是蓄意不让队员知悉。

辩方指黄振强与队员阿Kan研究于12月1日游行中使用枪和炸弹,「完全违反」屠龙小队于11月底三陂坊会议上达到的共识,黄解释共识是不亲手用枪和炸弹,与阿Kan只是打算向吴智鸿建议以上计划。惟辩方指对话显示黄向吴索枪,黄解释拿枪后会问哪位队员有意使用,辩方追问「点解一定要问人拎枪?系你想咋嘛?」,黄强调因自己仇恨警察,当下意识是先索枪,不会强逼队员使用。

辩方提到12月1日黄振强与被告张俊富的对话,指黄振强当时开始有「滥杀无辜」的倾向,黄表示自己欲杀到最多警员,只是不计较杀到其他人。另称队员一直都知道他对杀警「有好大仇恨同执着」。
黄知干犯重罪  欲认罪交代一切

黄振强确认获律师告知担当控方证人或会有刑期扣减,当辩方问是否希望有扣减而成为控方证人,黄回答「希望」,但亦因认清自己干犯了严重的罪行,「想交代当时嘅事出嚟」。辩方又问及黄在录取无损权益口供前,警方有否在会面中问到黄打算认何罪,黄表示愿意全部认罪。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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