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旅馆」释义 营地须持牌经营

2024-05-02 00:00

由旧大澳警署活化而成的大澳文物酒店,自开业至今已接待超过200万位本地及海外访客。
由旧大澳警署活化而成的大澳文物酒店,自开业至今已接待超过200万位本地及海外访客。

在香港经营酒店或宾馆受《旅馆业条例》(第349章)规管,提供短期收费住宿服务的帐幕或露营车营地,若其经营模式符合《条例》对「旅馆」的释义,须领有宾馆(度假营)牌照方可经营。

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指,牌照处于2020年至2024年3月底,共接获43宗涉及度假营无牌经营宾馆的投诉,处方在接获有关投诉后,已按既定机制作出跟进及巡查,而大部分个案经巡查后并无发现违反《条例》。署方续说,过去两年,牌照处曾检控2宗涉及于帐幕营地无牌经营旅馆的个案,并正调查2宗涉及露营车营地无牌经营旅馆的个案。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