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语|完善法例 加强执行 适当监管保健品

2024-04-06 00:00

小林制药高层在事故后鞠躬道歉。
小林制药高层在事故后鞠躬道歉。

小林制药事件引发掀然大波,也唤醒社会大众对保健食品的关注,保健品在世界各地,都没有严格的监管,香港也不例外,小林制药事件发生后,政府也许要考虑如何避免类似事情在港发生,市民也要审慎服食保健品。

我认识的西医,十分反对服用保健品,据他讲,中、西药有监管,无论在市面出售还是医院、诊所开出的药物,都经过严格的注册和测试,但保健品被视为食物,里面有甚么成分没人知道,产品吃进人体后,必经过肝肾分解,加重肝肾负担;翻查资料,保健食品若含中西药成分,便会受《中医药条例》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监管;如果保健食品不含药品成分,则受《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监管,只要安全食用,「唔死人」即可。

有政党做过调查,访问逾400名市民,近8成曾服用保健食品,超过两成有每天服用的习惯,服用后健康是否真的改善,其实并无客观证据证明,调查中也有受访者表示身体状况没有改善,甚至出现不适。

保健食品店铺越开越多,有估计2022年销售额超过90亿元,可见是大生意,不过如此庞大数量的商品,规管分散在食环署、衞生署及海关,因为保健品属于食品还是药物,目前还没有定论,这不独是香港,全球各地均没有明确定义。

不少建议提出设立专门机构,严格统一监管保健品,但这不是简单的事情,涉及庞大的人力和人才资源、公帑支出,也要建立令人信服的机制,重要的是,似乎国际上并没有可供参考的标准,太严厉的监管,阻碍了质优产品进口,扼杀了行业,制造大量失业,在此经济低迷的时刻并不适合。事实上全世界都没有规管保健品,即使美国也没有保健品注册制度。

但日本既然发生事故,特区政府也要防患于未然,或可考虑完善现行法例,现时若说某产品可医癌症,很明显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但不少保健产品只标榜「科技研发」,声称护肝排毒、护眼明目、益生菌护肠、胶原蛋白美颜,「抗衰老」、「逆龄」等等,这类字眼或都是灰色地带,因为很难证明产品没有这功效,难以执法,因此法例条文是否可修订,令其更完善?此外,一些保健品声称可通血管医心脏病,市民若相信服用这类保健品而不去看医生,可能危害生命,当局或要留意这类声称,加强执法。

有药剂师提出仿效美国设立登记制度,登记不涉检视安全性、有效性,纯粹有个号码,知道联络人和负责机构,有事的时候可以追索,这看来似乎不够严谨,但最少有追索的根据。

市民也要负责任,服用保健品前宜谘询医生,严重疾病一定要看医生,香港人一向靠自己,现在也要为自己的健康负责,避免事事依赖政府。
陈香莲
香港太平绅士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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