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干预」同类罪行 澳洲较港重判
2024-03-19 00:00《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的「境外干预」罪列明任何人意图带来干预效果,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并使用不当手段,最高可判囚14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早前强调「境外干预」定罪门槛高,需「三连中」符合3个条件,包括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及意图带来干预效果,才会触犯法例。在英国、澳洲、新加坡,相关罪行同样会面临14年监禁,澳洲的「故意外国干预罪」最高更可判监20年(见表)。
邓炳强:「境外干预」定罪门槛高
新加坡《2021年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的「利用电子通讯活动对目标进行秘密外国干预」,涉及目标人员的外国干预最高可监禁14年;同样需符合多个条件才属犯罪,包括进行导致或涉及在新加坡发布任何资讯或资料的电子通讯活动,及代表外国委托人进行活动,意图达至损害新加坡安全、公共衞生、公共财政等,或煽动新加坡不同群体之间的敌意、仇恨或恶意并可能危害公共安宁和秩序等。
至于英国一般外国干预罪同样可判囚14年,英国的《国家安全法》列明,作出意图被禁止的行为,且行为符合有关外国势力的条件,以达至干预任何人参与政治程序或作政治决定,参与法律程序、影响公共职能的行使等,即属外国干预罪。至于外国干涉选举罪,若干犯相关选举罪行,且构成犯罪的行为已符合外国势力条件,最高可判囚7年。
在澳洲,澳洲《刑事法典》订明「故意外国干预罪」最高可判监20年,「罔顾外国干涉罪」包括涉及目标人员的干预,最高可判监15年。当中列明需符合由外国委托人指导或资助等,意图影响政治或政府程序,支持外国委托人的情报活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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