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评核 自我完善的契机

2023-09-29 00:00

教育局早年确立了「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现更新为「优化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作为学校自我完善工作的核心。学校须定期(通常是3年)因应校情进行P-I-E(计划—推行—评估),或称为P-I-E-P(计划—推行—评估—再计划)循环,以推动自身持续发展。以上工作,重点在于自我评估和完善。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除了自评外,还有第三方为学校工作作评估和给予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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