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港大:修订《规程》保障学术自由

2023-07-27 00:00

王于渐(左)指,即使学生遭投诉损害大学声誉,学生仍有机会解释,强调投诉程序能保障学生。
王于渐(左)指,即使学生遭投诉损害大学声誉,学生仍有机会解释,强调投诉程序能保障学生。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大学建议「损害大学声誉的行为」相关投诉,可交由校长转交纪律委员会审议,首席副校长王于渐昨在立法会相关委员会上解释,修订旨在保障大学的学术和言论自由。议员关注损害声誉的定义模糊,追问有否「负面清单」,他指港大有学术守则规范学生行为,现行投诉机制亦保障学生权益,强调批评校政,不必然构成纪律问题。
修订的《香港大学规程》,内容包括将「损害大学声誉的行为」列为其中一项可由大学校长转交纪律委员会审议的投诉。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昨举行首次会议,港大首席副校长王于渐解释,随着数码科技发展,即使细微的言论,在短时间亦能对大学造成极大伤害,「香港大学身为国际化的大学,更要珍惜大学声誉」,期望通过修订,令大学学术和言论自由免受无理攻击。
批评校政 未必犯规

身兼港大校董、民建联议员陈学锋忧虑,学生若出于善意批评校政,或被视作损害大学声誉,认为大学应明确订立底。王于渐指港大设学术守则,列明学生应有行为和态度,「只要学生言论不具冒犯性、侵害性,他们有言论自由,对校政的批评不必然构成纪律问题。」他又指即使学生遭投诉,校长亦会把关,倘转交委员会处理,涉事学生亦有机会解释,处理结果亦要经教务委员会通过,强调处理投诉程序能保障学生。

劳工界议员梁子颖追问校方有否「负面清单」,清楚列明损害大学声誉的行为。王于渐称,损害大学声誉行为,随时代变化有别,「但背后的精神很清晰」,强调尊重和保持大学的自由、文明、尊重他人的方式表达意见,是大学生的核心。选委会界别议员谢伟俊则提醒大学应小心运用权力,「如果做法逼害较前的思想,容易引起社会反弹。」

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纪律委员会,成员从教务委员会小组和学生小组选出,修订建议将前者改为教师小组,而后者成员由学院学生选举产生,取代学生会评议会委任的现行做法,两个小组人数亦由20人增至30人。王于渐解释,做法有助提升学生小组代表性,同时确保选出教师担任纪律委员会成员,避免运作受教师海外交流等工作影响。

另外,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明天继续审议修订《中文大学条例》草案。
由3名校友提出的「多方共赢方案」,包括把立法会议员校董由目前3席减至2席,截至昨晚逾1200人参与网上联署。
中大修例 明续审议

联署声明今日在多份报章刊登,多名高教界人士均有参与,包括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中大副校长(行政)吴树培、中大协理副校长(教育)陈新安,以及学者黄乃正、周保松、李立峯等;罗灿、文灼非、林妙茵等知名传媒人亦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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