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底」开枪警 囚28日缓刑

2023-07-19 00:00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下令被告需向律政司支付2.5万元讼费。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下令被告需向律政司支付2.5万元讼费。

(星岛日报报道)兼职的士司机王国梁4年前涉在社交平台Facebook发帖,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及相片,并留言「唔好传!千祈唔好传」,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他昨承认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质疑王是否明知禁制令的存在才会发布「唔好传」的讯息,其法律代表则解释指,他只是直接复制他人的讯息。法官经考虑后判囚28日,缓刑12个月,下令王需向律政司支付2.5万元讼费,书面判刑理由将择日颁布。
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起颁发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务人员。2019年11月11日发生西湾河警员连开3枪事件,涉案警员及其家人获批匿名令。
求情称拖延检控3年压力大

王国梁在2019年11月11日于Facebook发帖「唔好传!千祈唔好传」,然后在帖文附载涉案警员的名字、警员编号、住址;警员妻子的手机号码;警员长女的姓名、手机号码、Instagram帐户、学校、班级等。王国梁于2020年1月9日因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被捕,在警诫下声称忘记是否曾发帖,但承认自己是该Facebook帐户的唯一使用者,并明白有关禁制令。警方发现王的手机内另有6张警员及其2名女儿的照片。

律政司指,王国梁虽然第一时间承认责任,但接受警方调查时有所误导,希望法庭考虑案件涉及披露大量个人资料,即使资料被短暂公开,亦有可能在网上长久流传,建议法庭判处具阻吓性的监禁式刑罚,清晰向公众发出文明社会不容此等「起底」行为的讯息。

答辩方表示,王国梁没有任何政治取态,并非政治人物,其Facebook帐户只有200多名朋友,影响力有限。王本意并非鼓励其他人披露警员个人资料,纯粹是出于好奇而复制其他人的讯息,没有三思便发布警员的个人资料,只是分享小道消息,没有留意到涉案禁制令,希望法庭可考虑其行为没有藐视性。

答辩方补充指,王发帖后有朋友提醒他不得发布有关资料,故在被捕前已删除涉案帖文。由于王是家庭经济支柱,亦是其患癌母亲的唯一照顾者,希望法庭考虑律政司拖延检控3年,对王造成心理压力,冀缓刑处理。

案件编号:HCMP 6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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